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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8月30日讯(通讯员 肖莉君)今年来,绥宁县司法局针对农村矛盾纠纷发生率高、易出现“民转刑”的特点,通过创建“123”工作法,即一个协会,两个联合、“三员”+下访,力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村(居),切实做到“基层矛盾基层解”。
近日,绥宁县司法局黄土矿村民袁某因砌设围墙造成村民通行不便与同村刘某发生争议。双方面红耳赤,互不相让,矛盾一度升级。经了解,村民袁某因自家喂养了鸡鸭,鸡鸭经常跑到村民刘某田里去,导致农作物毁坏,赔了刘某几次钱。为了防止再出现类似情况,便砌了堵围墙。然而,村道本就狭窄,墙砌成后,村民仅能侧身通过。后经绥宁县司法局黄土矿司法所和该村法律明白人志愿者全力调解,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组织双方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对矛盾进行调解,最终,袁某拆除围墙,打通“心墙”。
“一个协会”,实现村(居)矛盾调解全覆盖。将矛盾纠纷化解触角延伸至各村(社区),积极创建“法律明白人志愿者协会”,将退休回家定居老干部、离任老村干部、律师、退役军人、致富带头人、回乡创业大学生等热心公益的新乡贤组织起来,利用农忙闲暇之际,平时院落唠嗑家常,发现隐存的矛盾纠纷,及时向司法所报备,参与调处化解。由于协会志愿者一般具有威望高,居住本村,熟知村民的家庭情况和性格的特点,因此,矛盾调处起来容易上手,也易让村民信服,有效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的成功率。
“两个联合”,实现调解专业化水平质飞跃。针对目前村级调委会水平不高,绥宁县司法局联合县人民法院联合开展诉源治理行动。在17个司法所加挂诉源治理工作站牌子,绥宁县人民法院给每个工作站安排一名法官和一名法官助理,全县30名司法所工作人员负责工作站的日常工作,法官和法官助理专业化解答法律咨询,参与调解重大疑难纠纷。同时,利用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系统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实现县诉源中心与各乡(镇)诉源治理工作站、乡村(居)人民调解委员线上互通,数据共享,协同解决矛盾问题。工作人员每日一统计,每周一小结,每月一研判,每季度一点评,用数据分析提升诉前矛盾纠纷调解效果。
“三员+下访”,实现矛盾纠纷调解见实效。以乡镇一站式调解中心为平台,组建以司法员、人民调解员、驻村工作队员为成员的调解小组,根据纠纷调解需要,及时增派技术员(如土地管理员、林政管理员)、警察(或辅警)等参与村(居)复杂疑难纠纷调解。人员力量的增加,有效解决了村(居)矛盾纠纷化解人手不足和专业性不强的问题。同时,为调解员统一配备工作背包,变群众上访调解为下沉走访调解,既当人民调解员又当法治宣传员,做到调解一个矛盾,教育一片群众,稳定一方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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