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手中指远节指骨折,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约为十级伤残的,建议申请伤残鉴定进行确定的。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如下:
【资料图】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右手中指远节指骨折,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约为十级伤残的,建议申请伤残鉴定进行确定的。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如下: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其他内容补充
工伤职工姓名:工伤职工姓名:XXX;性别:男;年龄:35岁;籍贯:云南省丽江市;职业:**装卸工;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云南省丽江某某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名称:XXX申请人联系电话:申请人联系电话:用人单位名称及地址:用人单位名称及地址: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否工伤认定时间:工伤认定时间:年月日收到初次鉴定结论时间及等级:收到初次鉴定结论时间及等级:2010年7月26日,伤残玖级
申请再次鉴定的事实与理由2009年1月8日11时左右,申请人在**水电建筑开发有限公司工作过程中,因吊车钢筋摆动致使申请人被撞击在车箱板上受伤。事故发生后,申请人被送往丽江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009年9月21日,江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申请人为因工受伤,并出具丽工认【2009】552号工伤认定通知书。2010年7月9日,丽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了丽劳鉴办【2010】86号劳动能力鉴定审批通知,认定申请人伤情如下:1、左第2肋骨折,右第1肋骨折;2、双肺挫伤并胸腔积液,胸壁软组织挫伤;3、外伤后认知功能损害。该鉴定通知书认定申请人为玖级伤残。申请人认为,丽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丽劳鉴办【2010】86号劳动能力鉴定审批通知,未能全面鉴定申请人伤情,具体表现为:1、申请人肋骨五处受伤,但该鉴定结论只鉴定申请人肋骨两处受伤;2、对申请人的认知功能损害、四肢麻木无力、神经受损、损伤性耳聋症等主要伤情未作鉴定。基于上述原因,申请人特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此致云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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