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在股份公司中的职能有:
(资料图)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二、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的三分之二的;
2.公司未弥补的损失达到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有:
1.定期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定期召开一次年会,至于召开年会的时间,由公司自行规定。
2.临时召开股东大会
出现以上六种情况时,应该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这就要求公司章程对定期股东会会议做出具体规定。临时股东会会议是一种由于法定人员的提议而召开的会议。
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立即在线咨询 >
法律包,中国知名的 法律咨询网站,能够为广大用户提供在线 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CopyRight@2003-2023 falvbao.cc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权所有
皖ICP备2022009963号-41
违法和不良信息联系邮箱:39 60 29 14 2 @qq.com